[台北/市調] 學生過年打工經驗分享,時薪2400!

作者: alice0801 (Alice)   2019-01-07 18: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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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問卷、座談會、訪談舉辦資訊》
(以下四項應全數填妥)
舉辦時間:1月11日~1月31日上午0930-1030(九點十分抵達.十點半結束)(應填明確起訖日期、時間)
舉辦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一樓會議室(應填明確地址、樓層或房號)
參與內容:記者會上分享個人經驗,台上發言約五分鐘,有畫面呈現者尤佳!(可化名,但「需露臉
」接受媒體採訪!非單純座談會!)(應填參與項目種類、內容、參與者應自備物品、注意事項等)
參與報酬:現領2,400元(約一小時),並附贈飲料!
*參加條件:(請您有耐心看完以下各項條件,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皆可報名,但「務
必」簡述自身情況,至少能先有個「百字回覆」!「請勿」只給履歷或個人簡單資料!!
)
1.曾經利用「除夕前一週至元宵節」期間,到年貨大街、傳統市場、觀光景點、花市、量
販店,兼差或打工的上班族與學生,甚至自認是叫賣達人或有明星臉!
2.曾經利用「除夕前一週至元宵節」期間,擺地攤賣年貨小吃、寫春聯、賣花、代客排隊
等等,或有過有趣、奇怪的兼差工讀經驗!
3.利用寒假或春節期間,擔任MD、SG、PG、酒促,有過難忘的兼差打工經驗!
4.利用寒假或春節期間,擔任街頭藝人,或擔任才藝類、體育類家教,或其他特殊家教經
驗!
5.曾經擔任過企業尾牙或春酒活動的主持人、表演者的上班族或學生!
6.曾有過超辛苦但低薪,或領過超高薪的春節兼差、寒假打工經驗!
7.因經濟壓力,在春節或寒假期間,曾經同時打多份工,自認是搶錢一族,無暇過年或寒
假出去玩與休息!
8.春節兼差或寒假打工時,碰過求職陷阱、職場歧視、職場性騷擾、職災、亂扣薪水,等
等誇張或違法情事。
9.曾經在學生打工或兼差時,發生過職業災害,甚至造成後遺症,或曾經遭受客人、雇主
、同事霸凌。
10.曾經在打工或兼差時,碰過壞老闆、惡主管,因此被欺負!
11.為了打工或兼差,導致學校成績下滑、或是被公司發現、工作效率變差、身體過勞!
12.從事過高風險打工或是特殊打工者!(例如工地、高空作業、人體藥物試驗、胸膜、腿
模、一日假情人等等超特殊的工作)
13.能配合畫面呈現(模擬),或展示證照、影片、照片者,優先考慮。
14.若「近期計劃」或「一年內曾參加」同類型活動者,「請勿報名」。
(應填參與者獲得之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新台幣140元,亦不得為抽獎)
★《事業登記資料》
(以下三項應全數填妥)
單位名稱與科系別:一二三生活科技(應填全名,若為學校則應填科系別,若為醫院則應填科別)
單位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2樓
負責人/指導教授:李文明(應填該活動負責人或指導者之全名)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邱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請寄到[email protected](手機0918-078-213!歡迎來電先詢問!PS「非」僅來
電或傳訊口頭報名!請務必針對條件寫信報名!)(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8(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以電郵與電話「主動」連絡!(若您第一關有通過的話!其餘不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免
受訓時間:免
截止時間:1/24 PM1:30前來信(以電郵時間為準)
備註: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歡迎MAIL至[email protected]
#來信請標示您以下資訊:
1.全名(必寫真實姓名,否則不考慮!)、年紀與學歷(必寫項目)
2.聯絡電話(必寫項目)、電郵(必寫項目)
3.符合哪幾項參加條件(並請附上職場職涯故事說明!謝謝!)
4.描述您的情況,越詳細越好,越有機會錄取!!「請勿」只給履歷或個人簡單資料!!
5.務必填寫您可配合的時間!(請詳細寫出週一到週五其中的哪幾天!)
6.提醒您!會有媒體到場,需露臉受訪,但可化名!「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7.若能配合模擬畫面呈現,或示範者,或提供照片、影片、證照者「尤佳」,優先考慮!
8.若「近期計劃」或「一年內曾參加」同類型活動者,請勿報名!
9.請於記者會開始前30分鐘,抵達現場作提前準備!
10.如遇重大事件或天候因素,記者會需改期,最晚在開始前16小時通知,「能接受配合
者」才請報名!同時若有改期,薪資會再加三百塊補償!
11.提醒報名的朋友們:基於「互信原則」,學經歷部分請勿造假,主辦單位保留法律追
訴權!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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