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內湖區徵陪玩姐姐

作者: solute1357 (目標...設立~!!)   2019-02-22 1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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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每週約三天(週一至週三晚上)
每日工作時間:18:00-20:00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200/hr
工資發放日:每日工作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北市內湖區 近東湖國中
勞務內容︰小朋友約二歲半,陪玩時媽媽會在家,需協助伴讀繪本或教導玩具玩法等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僅通知面試,恕不逐一回信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站內信留電話
受訓時間:會先試陪玩一小時看狀況, 不論錄取與否, 會給予對應時數薪資.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希望應徵者不煙不酒,上課時間勿用3C,
希望來信者可以有愛心耐心, 是很喜歡小朋友的,來信請說明學校/科系及相關經歷。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tigeraaaaaa (阿樂)   2019-02-22 15:22:00
已站內 ti開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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