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雇主沒幫員工加就業保險 罰10倍還得賠償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4-14 18:19:04
來源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751926
完整原文:
2019-04-12 14:01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依照規定,僱用員工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但只要僱用員工
一人,就是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勞動部表示,不是勞保強制投保的單位,仍應成立
就保單位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否則將可能被處以應負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
甚至賠償員工相關給付損失。
勞動部指出,例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醫療診所、人民團體、僱用員工四人以
下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成立勞保投保單位申報員工參加勞保,仍應成立就保單位於員工
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只要是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以及依法在台工作的
外國籍配偶、大陸配偶和港澳地區配偶,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已領取勞保老
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外,都是屬於強制參加就業保險的對象。
勞動部提醒,雇主沒幫員工加就保,除了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如果勞工
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例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
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賠償給勞工,因此事業
單位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保障員工權益。
個人心得:
由於標題太長 有些字刪除
前幾天看新聞台就有看到
簡單的說就是 修法前5人以下只要就業保險 以上者需要強制勞保
這次新版則是不管你幾個人 即使只有一個人得必須要強制勞保
否則會有違法
尤其是有些個人單位的可能就容易會受罰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8-04-12 18:19:00
動保人士快領養啊
作者: sonok (sonok)   2018-04-12 18:22:00
噓的人什麼毛病
作者: asas8707 (yee工)   2018-04-12 18:25:00
作者: airbs69 (CyChen1112)   2018-04-12 18:28:00
第一張黑狗超可愛QQ祝早日找到愛牠們的家人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8-04-12 18:30:00
二樓動保團體嗎? 愛貓狗就快領養啊! 我說錯什麼了嗎?
作者: jokerming847 (SwanGooseSky)   2019-04-14 18:47:00
還是那句話:敢不敢抱著回家吃自己的決心去檢舉
作者: sanny0912 (妮妮)   2019-04-14 19:44:00
心得總結好像不太對 沒看到有說修法 應該還是5人以下強制就保 以上強制勞保 一個人沒強制勞保啊
作者: polong1 (小漢堡)   2019-04-14 19:54:00
要判刑老闆才會怕
作者: stqqq (紀文In台中)   2019-04-14 20:20:00
在台灣~法律是參考~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懂法律的就會玩弄法律
作者: PeterCow (PeterCow)   2019-04-14 22:28:00
應該不太可能一人就強制勞保,而且我也不要啊,老了又領不到就保比較重要是真的,參加職訓課程都要有就保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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