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徵得

作者: nanasiren (nana)   2019-04-17 21:18:03
雖然經歷了很多風雨但是還是徵得了,
感謝大家各方建議,學習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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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2019/4/18.19、4/22-26
因為臨時被放鳥只好重徵,拜託真的不要臨時放鳥QQ
工作日期:18.19.22.23.24.25.26
每日都需可配合
排班方式:一到五
每日工作時間:16:30-17:30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200元加交通費50元
前一篇Po文有反應只抓15元太精,所以加碼到50元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每日一趟200元,交通補助50元。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4/26(五)晚上
★《工作內容》
至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736巷接送一位老人家
輕微失智所以方向感差,手腳都健康可正常對話走路
於途中陪伴買晚餐,搭公車275(8站)至新北
途中需可以用line聯絡上並於結束工作時主動通知。
工作地點:新北市中和區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蔡小姐
聯絡人姓氏稱謂︰略p姐
聯絡方式︰熅驉B站內信、Line
是否回覆報名者:u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無
來信請附上姓名、手機、Line id、履歷或身分證(可遮身分證字號)可證明身分的資訊
有相關經歷佳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tptt (踢批踢踢)   2019-04-17 21:28:00
除非住兩邊附近剛好 不然塞車時間 來回可能超過兩小時還要顧失智老人 風險超高 一小時200 不是錢少 是你小瞧看護
作者: nanasiren (nana)   2019-04-17 21:43:00
這個我們這2天有接送,時間上是還可以的唷!然後這個老人家並不是神智不清的狀態,是因為方向感不佳需要指路,所以才敢在這裡徵求,不然會直接找專業看護,另外價格部分是參考一些照護服務定價,感謝指教。另外中和確實交通比較建議是住附近的人再來應徵比較好,華新街距離最近的捷運站是南勢角,結束後步行大概10分鐘內可以到
作者: z739 (極)   2019-04-17 22:12:00
其實今天原po的前一篇交通補助只給15元(單程),這次給到50元算是有進步啦
作者: tptt (踢批踢踢)   2019-04-17 22:17:00
關鍵是老人途中出事機率高 200是多鐘算 一小時臨時哪這樣算算的這麼精 被講話才加交通錢 想來顧自己家人也是很精明計算
作者: nanasiren (nana)   2019-04-17 22:22:00
是的就是參考您的意見,其實對於無助的獨自撫養沒有任何存款的長輩的人來說看到被噓文是覺得有點心酸,如果可以完全沒有經濟壓力不用上班專心照顧家人、或者有辦法申請到專門的看護,我又何必上來徵人幫忙呢?不過您的意見確實有理,所以我調整了。希望未來每個人在網路上發言時可以想想也許別人並不是真的要惡意剝削別人,而是不知道行情。你們的每一個攻擊在別人脆弱的時候可能都是最後一根稻草。如果因為我沒辦法一天花800/3小時請專業看護,因為那佔了我大部分的日薪,就要被冠上算的很精明這種大帽子,我是不是該就讓老人家流落街頭呢?我不知道您的處境是怎麼樣的,是不是以前遇到很多糟糕的雇主讓您覺得別人總是要故意剝削別人,但是真心想告訴你們我並沒有這個意思也希望你們未來可以不用面對到我所面對到的處境,在最無助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還要被質疑剝削別人、不懂行情。tptt.z739兩位大大,感謝你們的意見,我會記得今天您們的指教。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04-17 22:32:00
標題 [新北/個人]
作者: nanasiren (nana)   2019-04-17 22:34:00
已修改,感謝您的提醒
作者: z739 (極)   2019-04-17 23:00:00
也不算是指教,這種只算你工作時間,跟工作交通費用,卻不管你回程時間跟交通費用的工作,算是願者上鉤吧做功德才是
作者: nanasiren (nana)   2019-04-17 23:06:00
剛剛有版友私詢說我一開始說不知道行情,後來又說每天要花800元,顯然是知道行情的,邏輯不通、試圖用道德綁架別人有夠假、愛演戲,所以我說明一下,一開始我是先詢問朋友後決定上ptt來尋求幫忙,今天下午我先po文了,第一次有被Z版友噓交通費這一點,另外我朋友推薦後來有再開一個叫做「優照護」的app,發現上面一定要徵3小時,專業照護員有證照每次250元/時,加交通費50,每次一定要叫3個小時以上才行,所以這是我後來了解的行情,希望這樣可以釐清。只是要徵一個協助接送沒想到可以弄到這麼累,也真的是醉了z大,請教您哪份工作不是這樣呢?總之感謝您的意見,剛剛另一位版友還告訴我說有人還住在墳墓邊,我還不夠慘,我想這應該也算是一種鼓勵吧哈哈哈我明白慣老闆真的是讓大家很生氣,所以會努力的在這裡把關,如果沒能徵得我也會再想看看有什麼辦法可以比較妥善處理我的爸爸的事,感謝大家,希望這件事情可以落幕。
作者: z739 (極)   2019-04-17 23:27:00
人家打工是一次賺3小時或8小時的工資,你只給人家做1小時還要順便幫你買便當,交通費只給人家單程,發文前只想到別人幫你送到目的地,別人走路還是自己倒錢就是別人的自己事??
作者: nanasiren (nana)   2019-04-17 23:31:00
抱歉我沒說明清楚,買飯這個還是會另計費用,感謝您提醒我應該說明這一點,至於來回交通時間,就真的建議住中和方便的人再應徵,感謝您在意的應該是工作只一個小時,加上來回成本會不合,但因為我真的只需要這個一個小時的協助,如果真的對於應徵者覺得來回時間或成本不划算,建議就不用應徵,這樣可以嗎?
作者: q125412 (q125412)   2019-04-18 02:40:00
認真覺得照顧這些小孩老人應該要出個保險,多少錢再談,至少讓雇主可以知道照顧是有風險的,被告也可以代位賠償或求償
作者: tptt (踢批踢踢)   2019-04-18 06:14:00
前篇刪文 違反版規第十條 又不是頭次徵人還這樣 說有沒問題顧老人若巧碰到時間到 人走了 照顧者怎都說不清風險責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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