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工作日期:5/1起
排班方式:每週2至3天
工讀生 每日 大約 16:00-19:00
5月急缺週一 週二 週四 以上皆可討論
兒童美語老師 13:30-20:00
可以視老師時間排課
目前有四個班 每班每次1.5小時
兼職課輔老師
週一到周五 15:30-19:00
每日工作時間:3~5小時(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30分鐘(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兒美 300~450/HR(看所帶班級人數)
工讀生150/HR
兼職課輔老師160/HR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307號(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兒美老師 使用班所教材 教授兒童美語
工讀生 協助安親作業檢查
輔導學生課業
環境整潔
課輔老師
獨立帶班 檢查國小生作業
安排讀書進度
輔導課業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文馨文理美語短期補習班(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307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詹老師(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28578538(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兒美1-2人
工讀1-2人
課輔老師1-2人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