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徵到謝謝

作者: whfeijohnny (小非)   2019-05-20 1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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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今天下午13:00-20:30(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中間休息30分鐘不支薪水(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共七小時1050元(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結束憑身分證影本現領(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松江路226巷9號1樓(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搬貨理貨貼標上架整理環境(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十方力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同上(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何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4(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電話
受訓時間:來受訓
截止時間:徵到改標題
今日大雨
被工讀生放鳥@@
直接上來徵求
工作內容是要把商品搬到指定位子
品管貼中文標 再上架
都在室內
講求速度快、效率
結束憑身分證影本現領1050元
如果超過時間每半小時80元計算
來信請留姓名跟手機與簡單履歷(兩三行就好不要文章)
讓我們信件內就認識的話電話就很簡單talk一下降:)
謝謝大家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bruce333 (蝙蝠俠)   2019-05-20 11:34:00
聽起來很累壓力大又緊急徵求然後才給1050 難怪放鳥覺得低薪不能表達嗎 台灣不是言論自由的嗎?我還是給你用推的留言呢說實在話 你給2000 哪怕1500 我相信放鳥情況應該消失 ㄏ
作者: ng130016 (豪~)   2019-05-20 12:13:00
只能說有時候工作氛圍也蠻重要的已我做公關產業的經驗,其實放鳥是很常見的,所以人力要多估,要麻2個人力請3個人,要嘛就是行情多個20、30元長期配合的工讀生,在怎樣都比月薪3~4萬的便宜
作者: bruce333 (蝙蝠俠)   2019-05-20 12:40:00
回那麼多字 但覺得有點看不懂原po在說啥也覺得你沒看懂我推啥 ㄏㄏ 低薪還不希望別人說嘴的資方XD
作者: music849 (徘徊在十字路口....)   2019-05-20 13:28:00
去年去過貴公司,當天需多加一小時班,老闆說多給100元!應該算違法!?
作者: bruce333 (蝙蝠俠)   2019-05-20 13:45:00
呵呵 有給錢就不是虐待了齁?!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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