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信義區搬運助手(徵到)

作者: xyzsasa (xyzsasa)   2019-06-05 13: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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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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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6/6(四)13:00~15:00 提早照算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做完休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200/h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為1.66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當天現領(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
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四樓公寓至新北市永和區一樓
勞務內容︰主要協助搬家師傅一起幫忙搬家具、家電、箱子袋子上下樓,聽從師傅交待
事項即可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小劉搬家(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北市新生北路二段72巷16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小劉(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0986432585:加賴v08957(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
、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需求人數:1人 ,(因為需要走樓梯搬運物品,希望是平常有運動或體力好的人來幫忙,謝謝。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即刻起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到我會標題註明(是否徵得)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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