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6/27星期四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無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預計早上8:30~9:0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200/h 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工作結束當面給付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仁愛國小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社團表演幫忙錄影拍照其中一個節目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聯絡人姓氏稱謂︰楊小姐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需求人數:1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