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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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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108/07/15-108/8/30
排班方式:每周排班至少5日,以假日為優先排班時段
人員一周不得低於35小時且一天上班不得低於5個小時即超過7小時
上班時間為早上10:00-12:00、13:00-16:00,12:00-13:00為休息時間
16:00-18:00為彈性上班時間。
每日工作時間:10:00-18:00
每日休息時間︰12:00-13: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有供水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h
國定假日工資: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工資發放日:每月10號(現領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
工作後現
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桃園市2名、新竹縣1名
勞務內容︰中元量販店鋪陳列巡補人員,需搬重物(茶、水飲料)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林森北路372號8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先生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請附上照片及簡歷
是否回覆報名者:電話通知必回、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3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受訓時間:上班即為受訓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