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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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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開始上班日為:9月2日
排班方式:週一到週五
每日工作時間:週三為十二點到四點
其餘日子為四點到七點半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到200(1/H)
國定假日工資:假日不上班
延長工時工資:不會延長上班時間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1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新竹市中華路5段648巷118弄2號
(朝山國小正對面)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1.檢查國小學生作業並透過教導的方式協助學生完成作業。
2.協助補習班活動的辦理。
3.協助行政事務的處理。
4.與家長保持良好的溝通。
5.協助孩童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
6.傾聽孩子的心聲並給予關懷鼓勵。
7.指導學生在國小課程內應具備的知識。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朝山教育家短期文理補習班
單位地址:新竹市中華路5段648巷118弄2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老師
聯絡方式︰0981172259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