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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派遣]類為人力仲介派遣公司專用,跑腿工作應選[個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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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排班方式:(每周三到每周日) 每周一週二休假
每日工作時間:(15:00~20:00)
每日休息時間︰(不固定每日0.5h)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計薪)
★《160/H》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10/20電匯)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112號(台茂購物中心))
勞務內容︰(整理商品,補貨、進貨,幫客人介紹商品)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 (IMC菁英人力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松山區一段二號10樓)
★《聯絡資訊》
(范先生)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范先生)
聯絡方式︰(email: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需求人數:(4人)
通知方式:電聯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9/5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