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這兩個月沒事做的期間,擔任社區泳池救生員的工讀(時薪170)
剛剛突然想到一些問題想請教板友
首先這個工作的型態跟保全有點類似
由公司徵人、派遣、排班、監督等等
派到各社區的游泳池擔任救生員
期間有臨時事項則是接受該社區的物業經理指揮
而該公司在網路上查到的類型為人力仲介公司,所以我是屬於派遣人員還是工讀人員?
如果是工讀的話,那該公司的群組中有200多名救生員,每週有上到班的至少也有5、60人,
這樣代表該公司已經達到勞基法規定5人以上要強制投保勞健保的規定了,就算是人力公司
也應該要有勞健保才對吧?
但是該公司卻沒有幫工讀生投保,這樣子符合規定嗎?
以上兩個是我目前想到的問題,希望板友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