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萬華區房屋銷售中心徵服務人員 代PO

作者: marsid4 (藍色天空)   2020-01-17 18: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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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
排班方式:(周休二日)
每日工作時間:(10:00~19:00)
每日休息時間︰(中午休息1小時,沒客戶待命即可)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1小時有計薪,不供餐,但經理自己愛吃,不定時會有小點心
)
★《依法規規定》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日統一由總公司匯入銀行)
★《房屋接待中心服務導引人員》
(萬華區桂林路107號)
(茶水接待、車道停車與電梯導引、環境清潔)
工作地點︰(萬華區桂林路107號)
勞務內容︰(茶水接待、車道停車與電梯導引、環境清潔)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天合行銷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五段183巷1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經理)
聯絡方式︰(02 2381-1288)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人)
通知方式:只回錄取者
面試時間:電洽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代PO,請電話聯繫黃經理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0-01-17 20:30:00
依法規規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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