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火鍋店內外場PT

作者: Wizarc (Wizarc)   2020-04-05 0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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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一週至少四天,每天4~6小時(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10:00 AM~01:00 AM,彈性排班(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
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每4小時休息30分鐘(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
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有供餐,不計薪(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8元(依工作表現調漲)(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
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53號(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
1. 廚房洗菜、切菜、切肉
2. 鍋料調理
3. 環境清潔
4. 客人接待
5. 收銀結帳
6. 出餐收餐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將一鍋火鍋店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53號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蔡先生
聯絡方式︰
以 Line 為主,ID: hank3303
電話:0916522707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覆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6位
通知方式:Line通知
面試時間:每日下午3:00~5:00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主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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