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去一家公司,不適應提出離職!
做1小時算1小時薪水,
做一天算一天薪水!,這都沒異議!
公司有‘’指定銀行帳戶‘’
如果你剛好沒有這家帳戶,
公司說無法匯薪!
我想一般人不可能因為一點錢特地去開戶!
(公司一定也知道可以跨行轉,最多扣手續費!)
請問...當公司提出這種無理要求!
勞基法有規範?是否有牴觸?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6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87442049.A.8B4.html
※ 編輯: hwhwhw (101.12.62.29 臺灣), 04/21/2020 12: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