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般] 巡查人員(論件計酬)

作者: susu1012 (酸)   2020-05-05 17: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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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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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至10月底
排班方式:時間可自行安排
每日工作時間:時間可自行安排
每日休息時間︰時間可自行安排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論件計酬,1件120-150元,1小時約可做2-4件
國定假日工資:論件計酬
延長工時工資:論件計酬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5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新北市各區(約2,000件)
勞務內容︰1.拜訪販賣業者(ex.便利商店、汽機車加油站、飲料店業等),調查該販賣業者
資源回收設施設置情形
2.拜訪社區,調查該社區資源回收設施設置情形
以上巡查案件須將現場照片貼在WORD上,並製作EXCEL清單
PS1.需自備交通工具
PS2.由於需製做稽查證,學歷需為大專以上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創境科技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93巷29號(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蘇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請寄履歷至 [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2~3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或e-mail通知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受訓時間:約30分鐘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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