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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工作日期:長期(預計7月開始)
排班方式:每週2天
每日工作時間:10:30-17:30
每日休息時間︰1小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皆無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58元(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3號3樓
勞務內容︰
1. 彙整表格資料。
2. 整理行銷需要的文件圖片資料。
3. 協助行銷事務性工作。
4. 會簡單的影片剪接者佳。
5. 會簡單的photoshop者佳。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木馬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08-4號8樓(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余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mail
面試時間:10:00-17:00
受訓時間:1-2天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