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期:希望是8/5起 可討論
排班方式:每週三
每日工作時間:1800-2000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200/hr
工資發放日:每月第一個周三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花蓮市美崙自宅
勞務內容:非保母,
主要陪3歲小孩畫畫 遊戲 唱歌 聊天,
因小孩熱愛聊天,
希望是不排斥分享生活的人來信
家長會在旁邊工作與處理小孩的生理需求
聯絡人姓氏稱謂︰黃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皆回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