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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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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020/11/13-15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得任選一個時段 (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2020/11/13 18:30-19:30 (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2020/11/14 13:30-14:30
2020/11/14 18:30-19:30
2020/11/15 13:30-14:30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300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工資發放日:隔日發放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
國家兩廳院實驗劇場 (台北市中山南路21-1號)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發放DM (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路崎門 (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先生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 或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每時段每地點共一人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回信通知
面試時間:當天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2020/11/15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