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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時、休息》
承攬制等不適用排班、休息之工作者僅填第一項「交件期」,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工作且未滿四小時者,得將全部資訊填於第一項,其餘項留空白。
不定期工作,第一項「工作期」應填「長期」及可開始工作日。
第二項「排班方式」應填每週或每月何日出勤(休息),或現場排班等,一次性工作留空。
第三、四項「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得合併至第三項,第四項留空白。
第四項「休息時間」、第五項「休息計薪供餐」依實際情形填寫之(第五項擇一)。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工作或交件期」,應填日期,或長期等文字,勿填工作內容,謝謝合作。
工作或交件期:12/31
預定排班方式:12/31(晚上11點30)
每日工作時間:1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計薪供餐:皆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工資或報酬:300/HR
國定假日:
延長工時:
勞健保勞退︰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五十八元。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工作地點︰捷運小南門附近
工作內容︰領取車輛以及鑰匙之後轉交給我朋友即可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聯絡資訊》
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方式︰先站內信,確定後再給LINE ID
回覆應徵者:僅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人
面試日時:
受訓日時:
截止日時:
其他簡介: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再次提示:分類標籤為 [縣市/類別]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變更標題,
色碼為*[1;3Xm或*[0;3Xm開頭*[m結尾,其中*為Ctrl+U,色碼不全會導致中文字亂碼。
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