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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時、休息》
承攬制等不適用排班、休息之工作者僅填第一項「交件期」,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工作且未滿四小時者,得將全部資訊填於第一項,其餘項留空白。
不定期工作,第一項「工作期」應填「長期」及可開始工作日。
第二項「排班方式」應填每週或每月何日出勤(休息),或現場排班等,一次性工作留空。
第三、四項「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得合併至第三項,第四項留空白。
第四項「休息時間」、第五項「休息計薪供餐」依實際情形填寫之(第五項擇一)。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工作或交件期」,應填日期,或長期等文字,勿填工作內容,謝謝合作。
工作或交件期:5月1日 - 10月31日
預定排班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
每日工作時間:早上9:30 - 晚上6:30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計薪供餐:休息時間不供餐不計薪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或報酬:月薪27,000
國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長工時:依法加成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發薪日:每月5日發薪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本分類不存在工作地為私人住所或相類情形。
代買票者,應載明用途,數量不得過多;代送或代取物者,應載明物品內容。
為避免再發生三角詐騙事件,禁止徵人代取貨付款,違者水桶一年退文。
工作地點︰10444 台北市華陰街24巷2弄1號
工作內容︰
1. 協助業務打開發電話
2. 業務交辦工作事項
3. 每日環境清潔/電話接聽
4. 協助活動執行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事業單位資訊》
本分類為事業單位徵才,若為個人事務徵才或徵代班請選 [個人] 類。
第一項「單位名稱」為公司全名、機關學校全名,或商店店名。
第二項「單位地址」同工作地者,得填「同上」、「同工作地」或同義文字。
單位名稱: 玹茂設計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10444 台北市華陰街24巷2弄1號
★《聯絡資訊》
聯絡人︰高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email protected]
回覆應徵者:僅回可能錄取者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其他資訊》
本欄選填。
「特殊條件」,為設定具特殊能力或資格者得應徵,但不得有就業歧視情形。
「應徵方式」,得同聯絡資訊,或為「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
「其他簡介」,凡對於單位或工作項目之簡介,均可。
特殊條件:
應徵方式:面試
將履歷(含個人照)寄至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打: 短期業務助理-XXX(姓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需求人數:1人
面試日時:電話通知時約定
受訓日時:
截止日時:徵到為止
其他簡介: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再次提示:分類標籤為 [縣市/類別]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變更標題,
色碼為*[1;3Xm或*[0;3Xm開頭*[m結尾,其中*為Ctrl+U,色碼不全會導致中文字亂碼。
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