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作上的保人一定要找到人簽嗎?不簽會怎樣嗎?
如果爸媽離世也沒有兄弟姊妹,真的很難找到人簽吧?
一般人都會怕簽吧?
(因為有一個不熟的朋友前幾天突然拿給我簽名,
但是我拒絕了,結果他好像有點不高興,傳訊息給他都已讀不回)
我記得差不多十幾年前我辦人生第一張信用卡時,
上面有一欄「連絡人」也是困擾我許久,還規定不能寫同住的家人,
我沒什麼朋友還真的不知道要寫誰,所以也沒辦成。
不過後來過幾年後好像因為個資法開始盛行,就把那一欄刪除了。
所以想問問看工作上的保人是否有與個資法相牴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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