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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交件期:
台中豐原(神岡)徵搬物
如題 要把跑步機從2樓搬至一樓
跑步機已拆解剩底板 (約70-80kg)
預計徵兩人 加我本人共三人搬運
半小時內應可結束 不會超過一小時
薪酬180元
時間地點站內信詳談
預定排班方式:na
每日工作時間:na
每日休息時間︰na
休息計薪供餐:na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或報酬:180/hr(一次性)
國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長工時:依法加成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八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點︰自宅
工作內容︰如上所述
聯絡人︰徐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回覆應徵者:一律回覆
特殊條件:
應徵方式:
通知方式:
需求人數:
面試日時:
受訓日時:
截止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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