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或交件期:3/1
預定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無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計薪供餐:皆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承攬制僅填第一項「報酬」及第五項「發薪日」,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臨時職缺,無論是否為國定假日,工資一律填於第一項,第二、三項留空白。
第一項無論任何職缺必填明確數字或上下限,再有「法定基本工資」等砍除並水桶七日。
星期六日並非國定假日,再有將星期六日當作國定假日,而第一、二項填相同者砍除。
國定假日不出勤,或無延長工時可能性者,第二、三項得視情況留空白。
第四項「勞健保勞退」,僱傭制必填「依法規定」,承攬制則得空白不填。
第五項「發薪日」,除一次性工作或承攬制得留空依習慣推定現領外,其餘不填者砍除。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凡承攬制,第二、三項請留空、第四項亦可留空,謝謝合作。
工資或報酬:600
國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長工時:依法加成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匯款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八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本分類不存在工作地為私人住所或相類情形。
代買票者,應載明用途,數量不得過多;代送或代取物者,應載明物品內容。
為避免再發生三角詐騙事件,禁止徵人代取貨付款,違者水桶一年退文。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將此圖這兩隻企鵝畫成AI向量檔
https://imgur.com/mgsBkri
★《聯絡資訊》
聯絡人︰洪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回覆應徵者:一律回覆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