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工作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計薪供餐: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承攬制僅填第一項「報酬」及第五項「發薪日」,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臨時職缺,無論是否為國定假日,工資一律填於第一項,第二、三項留空白。
第一項無論任何職缺必填明確數字或上下限,再有「法定基本工資」等砍除並水桶七日。
星期六日並非國定假日,再有將星期六日當作國定假日,而第一、二項填相同者砍除。
國定假日不出勤,或無延長工時可能性者,第二、三項得視情況留空白。
第四項「勞健保勞退」,本分類推定為承攬制,原則留空白,或依法規定亦可。
第五項「發薪日」,除一次性工作或承攬制得留空依習慣推定現領外,其餘不填者砍除。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凡承攬制,第二、三項請留空、第四項亦可留空,謝謝合作。(個人類少有僱傭制)
凡承攬制,第二、三項請留空、第四項亦可留空,謝謝合作。(個人類少有僱傭制)
國定뀊工資或報酬:300
國定假日:
發薪日:完成後匯款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六十八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若工作地為私人住所者,得僅填至第三級行政區,其餘依一般類規定。
代買票者,應載明用途,數量不得過多;代送或代取物者,應載明物品內容。
為避免再發生三角詐騙事件,禁止徵人代取貨付款,違者水桶一年退文。
工作地點︰不限
工作內容︰目前有兩個表格 各自約200個數字表格 幫我做分類統計,
無文字電子檔 只有圖片檔
比如 第一格 的數字 套入公式後(公式很簡單 單純+1 -1)
要幫我看第二格 的數字是否有重疊
比如第一格 1.3.5.7.9 套入公式(+1 )
第二格 5.8.15.23.78 那就是有一個八 那就幫我記錄起來
然後第三格就是第二隔的數字套入後看有無重疊
比如第二格 現在是剛剛的5.8.15.23.78 套入+1後
看第三格 的數字有沒有 有的話記錄起來 以上
紀錄有無產生就好 不用記重疊的數字
類似這樣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聯絡資訊》
第一項「聯絡人」,為自然人姓氏與稱謂(如先生小姐,或職稱等),不得為代號、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義、令狐沖、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負風險。
聯絡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諸如Mr. Chen、Ms. Chen、陳r、陳s等形式表示之;
無中文姓名者,以原語言文字表示,原語言無法顯示者,以中文譯名或羅馬拼音表示之。
第二項「聯絡方式」,為站內信、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之任一或數種類,
但不得僅寫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名稱」而無「資訊」;
可以「加」通訊軟體帳號(如Line等),但不得「僅有」Line帳號等而無前開四種資訊,
亦不得「僅有」「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等情形;
若不願提供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資訊,至少應接受站內信聯絡。
「聯絡人」、「聯絡資訊」每違規一項就水桶七日並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第三項「回覆應徵者」,擇一。
聯絡人︰洪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回覆應徵者:一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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