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辦公室長期清潔人員

作者: gloriaku (HI~)   2024-08-23 11:18:45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工作或交件期:8/26之後開始,希望長期配合
預定排班方式:一~二周1次,每次約1-2小時
每日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10:00-18:00自行安排1-2小時即可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計薪供餐:皆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或報酬:1小時300元
國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長工時:依法加成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七十六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51號(近捷運松江南京站4號出口)
工作內容︰
1.辦公室為住辦合一,因此有2間廁所及廚房皆須打掃
2.有清潔用品、打掃工具不需自備
3.不接受有吸菸吃檳榔等習慣
4.室內吸拖地、廚房清潔(無明火)、廁所清潔
5.幫忙倒垃圾及主管要求打掃之項目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事業單位資訊》
本分類為事業單位徵才,若為個人事務徵才或徵代班請選 [個人] 類。
第一項「單位名稱」為公司全名、機關學校全名,或商店店名。
第二項「單位地址」同工作地者,得填「同上」、「同工作地」或同義文字。
單位名稱:麥博森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51號
★《聯絡資訊》
第一項「聯絡人」,為自然人姓氏與稱謂(如先生小姐,或職稱等),不得為代號、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義、令狐沖、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負風險。
聯絡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諸如Mr. Chen、Ms. Chen、陳r、陳s等形式表示之;
無中文姓名者,以原語言文字表示,原語言無法顯示者,以中文譯名或羅馬拼音表示之。
第二項「聯絡方式」,為站內信、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之任一或數種類,
但不得僅寫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名稱」而無「資訊」;
可以「加」通訊軟體帳號(如Line等),但不得「僅有」Line帳號等而無前開四種資訊,
亦不得「僅有」「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等情形;
若不願提供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資訊,至少應接受站內信聯絡。
「聯絡人」、「聯絡資訊」每違規一項就水桶七日並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第三項「回覆應徵者」,擇一。
聯絡人︰古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回覆應徵者:僅回錄取者,恕不一一回信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其他資訊》
本欄選填。
「特殊條件」,為設定具特殊能力或資格者得應徵,但不得有就業歧視情形。
「應徵方式」,得同聯絡資訊,或為「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
「其他簡介」,凡對於單位或工作項目之簡介,均可。
特殊條件:第一次來打掃時須提供本人身分證件以利製作勞務報酬單,
不能提供者請勿來信,謝謝。
需求人數:1人
截止日時:徵到為止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再次提示:分類標籤為 [縣市/類別]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變更標題,
色碼為*[1;3Xm或*[0;3Xm開頭*[m結尾,其中*為Ctrl+U,色碼不全會導致中文字亂碼。
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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