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大們您好
我想問關於PO文問題
因為我不太確定這樣案件是要
可否PO在PT板
(我已問過JOB板主他說這案件不適合JOB)
我已經有寄信給EECer板主也丟水球告知
可能他過於繁忙所以
再次和你們確認
案件如下
我朋友是設計師自己有店面
最近在徵設計師
因為店屬於比較沒有路過客人那種冷清小巷子
沒辦法給穩定薪水(因為沒固定人潮)
除非是這位設計師本身很多客戶可以考慮用底薪再加上抽成
我朋友和他弟弟已經可以穩定有客人
所以希望徵求的是
可以自己帶客人來
(算是提供場地、設備、器材耗材等等)
薪水採用收入抽成60%(比照其他同業大概3成~5成)
如果沒接任何客人也不用收取費用
單純就是BY CASE付費抽成
因為這樣屬於案件制(彈性上班)
變成如果有人可以自己帶很多客人每天來
就幾乎等於正職JOB
但是也有一個禮拜幾天這樣幾件
好像又像是PART TIME
我朋友說之前有設計師朋友是這樣模式
大概一個禮拜三個完整工作天
收入大約是3萬5千左右所以那個人有抽到兩萬左右
因為這樣案子定位想知道可否PO在PT板
謝謝板大們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