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先去問問勞工局這樣搞行不行
你這個方案有個問題點,請問放工讀生一天假那天假期有沒有計薪?
ex: 兩週工作 一天8hr 1000NT 14天工作可領14000 (實際上依法不得連續工作14天)
(其中如有一日為國定假日則該領15000)
方案A:雙十當天給正常薪資,但是多放一天假 = 13天工作領14000
方案B:雙十當天給正常薪資,多放一天假但不計薪 = 13天工作領13000
貴單位如果選擇方案A,我相信勞工局那邊應該不會刁難
但如果是方案B...就請小心不要被檢舉,也不要讓我發現你PO到PT板上
※ 引述《tingcat224 (阿奇)》之銘言:
: 不好意思~要來請教一下各位
: 我公司在目前再招募短期工讀生(為期2周),期間剛好遇上雙十節
: 依照勞基法規定是要給雙倍薪資,但公司比較傾向給假補休
: 所以想請問一下若排工讀生雙十節上班,其他天數擇1天補休息這樣可以嗎?
: 這樣是否就不會有雙倍薪資的問題了?
: 謝謝!!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