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請問被刪除的原因

作者: hoker   2016-05-27 14:28:43
事由:
1. 5/16 被刪文原因: 工時不明 一周請勿超過37.5小;禁止發表意見5天
2. 5/24 被刪文原因: job;禁止發表意見7天
證據:
常見問題9寫到:
欄位上面寫個"彈性"、"自行安排"...等於沒寫,結果肯定是刪文+懲處。
但可以寫"大概幾天"、"最少幾天"、"每週大概N小時"...
※專板業務判定方式寫到:
正職工作:每週工作5-6天 + 每天工作7.5 hr以上 + 工作期間超過兩年
5/16徵求內文填寫如下:
★《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每週排班約8小時(上午9:30-12:30,下午1:30-5:30)
知道工讀時間大多是用課餘、閒暇時間來,難以要求一定都上午或下午,時數也就不一定
又見可以寫每週大概時數,也就寫說"每週排班約8小時"徵求了
想知道是哪邊工時不明?
5/24徵求內文填寫如下:
★《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星期一至五每週排班6至8小時(上午9:30-12:30,下午1:30-5:30)
因為前一次被刪文,所以這次特意寫明星期一至五,還有避免有六日應徵工讀的困擾
也刪除"約"的字眼,寫清楚每週排班算起來就是6至8小時
卻被刪文說是job
有私信給P版大,他說這樣寫會被他極大化認定為一週五天,每天8小時
可是有寫明每週時數了,為何還要被極大化認定?
請問工作時數這樣寫不算清楚嗎?
真的會被誤解為星期一至五每日嗎?
即使被誤解為每日工讀: 一週五天,每天上午9:30-12:30為3小時,下午為4小時
也不到正職的每週工作5-6天 + 每天工作7.5 hr以上啊
為何還是要被刪文?
有兩位版主用心幫大家把關文章、工作環境及福利,讓徵求者、應徵者都安心
但這兩次被刪文加水桶,實在是不清楚錯誤在哪
請兩位版主可以明確告知以利改進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05-28 00:33:00
我解釋過了 你排班攏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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