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工時不符一案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6-10-08 02:12:13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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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10/08/2016 01:34:12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工時
經檢視原文
每日工作時間:每天7:00~20:00,最多排7小時
證據:
板務poloya回信稱其個人解讀為"每天都要上班",故認定違法
惟板上格式設定 [每日工作時間],一般人都會認為是在問每天幾點到幾點上班
則回以每天7:00~20:00,最多排7小時,何錯之有?
若板務希望使用者敘明是否有遵守周休二日
建議將該格式改成" 每日工作時間與每周排班天數 "
綜上,請立即撤銷水桶,謝謝。
作者: 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   2016-10-08 02:52:00
已經站內信回應,根據板規發文範例來看,確屬違規再者,也沒表達一周工作幾天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6-10-08 03:05:00
該格式只問每日工作時間,若要問每周工作天數應修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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