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之銘言:
: 目前只是在提案階段而已
: 我的想法如下:
: 同一事業單位有不當行為(如發表違法徵才資訊,未依刊登的徵才資訊給發工資、
: 工時拖延、工資拖欠等)
: 經使用者發表注意文、板主查証屬實者
: 注意文第二次以上者,單位警告處分
應改為一次就必須警告
: 單位警告三次以上者,經全部板主同意,列為黑名單
警告二次水桶30日(同日期事件不管多少篇原則僅計一次 如有不同資訊由版主認定二篇)
警告三次者由版主群共同認可後該帳號永桶+列退
一年反省期 該單位可再以其他帳號徵人
如再犯一次 該單位列為拒絕往來戶 幾個ID PO幾篇永桶幾個ID
: 依黑名單辦法退文、水桶至系統上限、多重帳號查詢
: 請各位回文或推文發表自己的意見
PT版以勞工權益為出發點 盡量提供合法徵人文 與大量工作
如有刻意侮蔑之情事 請受害方提告判決勝訴成功後 方可以公文解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