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點我不太明白。我從小也是被母親精神、心理暴力相向長大的,長大後因為自己精神
上心理上的問題也看過一些美國學者專家的書,其中有些是講解變態人格的。那些學者專
家不約而同建議遇到變態人格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即停損完全不要聯絡,就算是自己父母也
一樣,因為變態人格的特徵之一就是他們無法改變。
之後我也有加一些台灣臨床心理醫師的fb,他們會在臉書上分享一些書的摘要,或者講一
些自己的案例。不論是親子關係或是夫妻關係的挫折,即便一方感到極端疲憊他們也還是
指導?強化他的心理健康然後繼續存在那一段不愉快的關係中。
雖然我看過美國心理醫師講過他們的作用在幫助病患發現內在的自我,從而讓他們自己處
理問題,不是在指導病患要做什麼,但就我自己的感覺,我總覺得似乎我們的醫師(自己
也短暫看過幾位心理醫師)都希望病人能夠繼續保持關係?
(其實我覺得我很難讓台灣的心理醫師了解我的感受跟處境,甚至我還必須大量舉證說明
我為何要跟我媽斷絕關係甚至不拿錢養他,才能讓他們停止用不孝的觀感看我?)
以上是我自己的經驗跟感覺,我不太明白怎麼會有這種差異,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解惑一
下或是說說自己的經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