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一條要不要也加入藥師法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4-06-08 00:05:44
http://ppt.cc/tNCm
剛剛看到粉絲團的
反對學士後護理系 - 唸兩年就可以考護理師
小姐您違法了喔
護理人員法
第七條
非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不得使用護理師或護士名稱。
第三十八條
違反第七條或第十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藥師法如果也加入這個
非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藥師師名稱。
第XX條
違反第XXXXXXXXX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這樣可以少一半自稱藥師的藥助
作者: knief   2014-06-08 00:40:00
水喔
作者: nicolesanar (妃蕊)   2014-06-08 01:27:00
華生,你突破盲點了
作者: eric6717 (臨兵鬥者皆陣列在前)   2014-06-08 10:55:00
藥師法第5條第2項 罰3-15萬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4-06-08 11:07:00
已經有這條了嗎?樓上,我再去翻一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