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我再重覆一下我的問題
以下兩個問題提到的的藥師 都是指在診所裡面的藥局 所聘請的藥師
不是門前藥局或社區藥局的藥師
如果聘請兩個藥師 都可以申請健保的前提下
1.兩個藥師一定要選一個當負責藥師嗎?還是負責人就是醫師本身
藥師單純受雇於醫師
2.如果選一個人當負責藥師,那這個負責藥師除了兩年執業經驗
是否還有兩年48學分要求 , 另外一個第二藥師 ,有沒有48學分的要求
3.如果執業時間有中斷 那兩年執業經驗或者學分的累積要如何計算?
不太清楚診所門前藥局的藥師 和 診所內藥局的藥師 差別在哪裡?
謝謝各位
※ 引述《icevenus (才不告訴逆勒~)》之銘言:
: ※ 引述《mmsg (沒有暱稱要輸入)》之銘言:
: : 想請教關於診所內藥局 藥師的健保申報資格
: : 是否需要有兩年執業經驗 或是兩年48學分的規定才能申報
: : 或者只要是診所內藥局聘請的藥師 非門前或社區藥局
: : 只要有藥師執照就可以申報藥事服務費 謝謝
: 藥師法第三章
: 業務及責任
: 第20-1條
: 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
: 應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 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 醫療機構聘藥師提供藥事服務者,
: 其藥師至少應有一人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 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 若只請1位藥師,
: 那這位必須有2年經驗。
: 若請1位以上,
: 至少1個需要2年經驗。
: 這跟申報與否無關係阿~
: 是順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