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人來信詢問,經查證後,將[徵才]文範本做修正。
經查詢勞保局網站之後,的確是五人以上公司才需強制納保。
但如員工未保勞工保險,仍要替員工保「就業保險」。
故此,[徵才]範本作一更正:
原: 【公司福利】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更正為:【公司福利】請勿寫"健保""就保",無"健保""就保"是違法的。
勞工保險: 僱用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未滿5人可以自願加保。
就業保險: 僱用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適用對象是本國籍勞工,
跟依法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
如寫勞保,請註明(員工未滿5人公司自願加保)。
未依規定註明者,視為公司員工5人以上應強制加保勞保,不可寫在【公司福利】一欄中。
如違反者仍依版規2-2處理。
資料來源:
1.未滿五人公司 不需強制投勞保但需投健保 http://goo.gl/CyzYxq
2.保了勞保,為何還要有就業保險? http://goo.gl/DHyM2B
3.[疑問]有了勞保,為什麼還要參加就保(就業保險)? http://goo.gl/a34No3
4.勞工保險條例 http://goo.gl/8TJ5m3
5.就業保險法 http://goo.gl/RAbVRF
6.全民健康保險法 http://goo.gl/3NKrV
另,#1K8LCZ4r 徵才未依照既定發文格式,但因版規內容敘述不周,
故增設版規2-8:
除了[徵才]文類別,禁止籍由其他格式發徵才內容(包括文章和推文)。
版主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