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否小魯經驗太菜、涉世未深
本人今年剛畢業,最近醫院工作即將滿兩個月,在部門內一直有一個現象覺得很奇怪
因為我們公司員工購買藥品醫院會算員工價,然後有一個離職同事自己去外面開藥局
但是她常常回來批貨。所以常假借目前有認識的同事之手購買大量的藥品
(ex:Zithromax、seretide等高單價藥品)然後再轉手拿出去他的藥局賣
我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否合理?雖然我不認識這位離職的同事跟她也沒有仇
但是藥品給員工價也算是醫院的一種福利
照理說應該只限院內員工購買不是嗎?
難道這種行為沒有違法嗎?麻煩給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