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問 請指教
藥事法第28條
西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應由專任藥師駐店管理。但不售賣麻醉藥
品者,得由專任藥劑生為之。
中藥販賣業者之藥品及其買賣,應由專任中醫師或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
準之藥師或藥劑生駐店管理。
西藥、中藥販賣業者,分設營業處所,仍應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
我想請教 法規哪條限制只有藥師能介紹藥跟衛教
那我想請問以下人員的的行為 是否也被你認為觸法
1.藥品廣告代言人
2.你的爸爸媽媽兄弟姊妹親戚朋友 再跟人介紹說 我吃某某藥好有效 你也要去買
3.藥廠業務
4.護理人員 檢驗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營養師等醫事人員
5.你的客人>>>>>幫你介紹說這藥吃了很有用 快去那間買
結論 藥師不是天 沒有包山包海
法規目前規定什麼就是什麼
除非法規改成只有藥師才能介紹藥
不然你要說他違反哪一條?他只要沒有結帳這行為就好了
請鞭小力一點 我怕痛
※ 引述《cef (人正真好)》之銘言:
: 最近去costco逛逛,
: 發現有落健在做頭皮保養,
: 好奇心去看了一下,
: 發現有個藥師及另一個非藥師的人員在那裡推銷落健,
: 我看那個非藥師的人員在那裡介紹落健,
: 心想落健是指示用藥只有藥師可以介紹跟衛教吧!!
: 只見非藥師人員在那裡介紹,
: 藥品不是只有藥師可以介紹嗎?
: 有人有遇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