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孕卡呈現陰性卻診斷懷孕9周 女子告藥師害她墮胎
2018-03-19 18:28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林姓單身女子向林姓藥師購買驗孕卡,驗出陰性反應後,再購買事後避孕藥
服用,沒想到事後仍被醫師檢驗出懷孕 9周;她拿掉孩子後,對藥師提告業
務過失傷害,並接受媒體採訪稱就是藥師的判斷錯誤害她吃下會對胎兒造成
影響的避孕藥,只能選擇人工流產,藥師也對林女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地檢
署偵辦後,今天將兩人雙雙作出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指出,20多歲林姓未婚女子前年12月初前往新北市三重區一間藥
局購買驗孕卡,經當場驗孕顯示陰性反應後,再購買事後避孕藥服用;前年
1月,林女因身體不適,前往婦幼診所就診,醫師檢驗告知她已懷孕9周。林
女擔心懷孕期間服用事後避孕藥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選擇進行人工流產
。
林女對販售驗孕卡的林姓藥師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指出藥師明知驗孕試
劑無法精準檢測使用者是否懷孕,藥師也沒有醫師資格,事後避孕藥是處方
藥,應由醫師開立處方使用;林姓藥師卻在驗孕卡呈現陰性反應後,就表示
林女沒有懷孕,且未取得醫師處方籤,就販售避孕藥。
林女指控,因為相信林姓藥師的說法,才沒再去診所檢驗,導致在懷孕 9周
期間,都服用事後避孕藥;為了怕藥物導致胎兒畸形,只能選擇人工流產,
這都是林姓藥師造成。
林姓藥師也不滿對林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指出婦產科醫師是因林女有服用
安眠藥,才建議人工流產,並沒有說事後避孕藥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林
女也沒有以其他方式查證驗孕卡無法驗出身孕是否符合當時醫療技術水準,
以及查證避孕藥到底是否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就向媒體投訴。
林姓藥師表示,有媒體因此以標題「驗孕棒出包」、「驗孕棒殺嬰」等,報
導就是他判讀錯誤導致林姓女子必須進行人工流產,並刊登在網路上,這些
並不是事實。
檢方偵訊時,林姓藥師供稱林女是藥局熟客,不是第一次購買驗孕筆跟避孕
藥,當天他看到驗孕筆出現一條線,是說應該沒有懷孕,他知道賣避孕藥是
違法的,願意認罪;但林女對媒體稱他提供避孕藥導致要墮胎,並不是事實
,他查過文獻,避孕藥不會傷害胎兒,只是有催經功能。
林女則供稱就是信任林姓藥師提供器材的檢驗結果,才沒有到其他醫院驗孕
,還持續服用避孕藥物;是診所陳姓醫師告知懷孕期間服用避孕藥物將對胎
兒造成不良影響,她才會選擇人工流產,她對媒體記者的發言都有向醫師查
證,已盡合理查證能事。
陳姓醫師出庭證稱,確實有向林女說一般正常懷孕者會避免服用事後避孕藥
,且林女同時還服用安眠藥,兩種藥品可能會對胎兒健康產生重大影響,因
此建議她進行人工流產。檢察官認為林女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妨害名譽罪嫌
不足。
另外,驗孕卡的外包裝都有註明檢驗準確率並非百分之百,而依據林姓藥師
提供的中外文章內容,均陳述避孕藥對胎兒缺陷並沒有顯著影響,認定藥師
對藥物特性及對胎兒的健康影響已有注意,難認有何業務過失傷害犯意,認
定罪嫌不足;至於違反藥事法販售避孕藥部分,則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
處刑。
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3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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