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慢性病連處

作者: allamanda (amanda)   2018-11-29 00:47:32
最近才又接觸到連處這個部分以及初任職於健保藥局
想請問一下今年五月的新規定
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1706/201706081871913.html
隨便找了個新聞連結
1. 連處遺失
新聞上是寫連處遺失可以請醫師補發(以前是重開新的連處)
醫師查看雲端藥歷確認病人未領藥的前提下,請病人寫切結書
請問這一條的條文是參考哪邊,健保法上好像沒有看到規定
2.連處領藥時間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23條上寫連處的提供服務期間為"末次調劑之用藥末日"
如果有一張連處 10/3開立,每次28天,共可領3次
病人在10/21-10/31期間可以領藥,是否超過10/31未領就等於連處無效了?
需回院所請醫師重開?
如果第一次領藥是在看診3日後,是否期限就都順延3日,等於11/3沒領的話才無效?
不是很清楚新聞寫的屆滿後5日內領取是從哪裏來的?
我會這樣解讀也是因為新聞這樣寫
(補充一下,新聞是去年的,寫的是未來式,應該是指今年,但今年的公告沒看到五日說法)
還是我誤會,末次調劑之用藥末日是指28*3=84天後的12/26才對?(和以前一樣)
3.連處不管是重開或是補發,健保藥局是不是只能盯著雲端藥歷是否有重覆的用藥?
但這個方法如果病人故意拿了兩張單子在同一天,不同藥局領的話,也就沒用了?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18-11-29 01:29:00
1.遺失就不能重開要自費,回去找醫生我記得也是叫你自費拿而已2.你要先搞清楚你們是用哪個系統,過卡?補卡?一般把日期壓在期限內再不補卡,才不會脫到病人下一次領藥或回診的時間(多一個不)
作者: tsai4387078 (菜)   2018-11-29 17:25:00
作者: falconeye666 (破碎)   2018-11-29 17:26:00
慢箋是不能補發的。你怎麼知道病人不會拿去別家藥局重覆領,我們家做法就直接掛號第二三次沒領沒申報可以直接掛號的
作者: wylscott (林 佳樹)   2018-11-29 18:50:00
雲端可以看 可是我記得更新沒有那麼快 需要一天的時間
作者: falconeye666 (破碎)   2018-11-29 21:15:00
直接在開依此連處壓,正常如果病人沒騙你,那就等於只是提前回診,主動放棄領二三次,這很正常的錯字^再開一次連處是用健保開呀,請醫師註記慢箋遺失提前回診就可以了要請病人自費情況是只有健保不能重複申報之狀態呀~
作者: KiSeigi (Kuroda.K.Masamura)   2018-12-02 19:16:00
處方時間是從開立日開始算到服藥時間結束,所以你可以在最後一天才領第二個月,但因為領藥和領藥之間有限制不能低於一定天數,所以第三次往後延+因為超時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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