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A藥師因為老闆(也是藥師)
勞退短報 發口罩獎金不分以及自己包錯藥當怪A 等種種磨擦
而我看了老闆的配藥配方很無言
先不論配藥是違法
三種NSAID 用常用劑量配給男病人 兩種NSAID給女病人
NYSTATIN口服給人吃陰道感染
申報健保時AB藥 推銷減肥針 騙病人把原廠要換成台廠藥 不開發票逃漏稅
要做違法的事時朋友不想做他就嗆你回醫院 藥局不適合你
申請口罩獎金的時候只申請他一人的 然後跟其他藥局說 反正申請幾人獎金都一樣
我以前也在外面上過班 也沒這麼黑
總之..........................
A決定提起非自願離職
朋友有申請勞資協調委員會開協調會
但是老闆申請委外協調 通常委外協調速度比較快
但是委外只有 A 跟A老版 以及協調人 三個人
如果委外的協調人立場偏資方 那對我朋友A很不利
而調解委員會 多了兩個資方跟勞方調解人 一共五個人
A希望參加協調委員會而不是委外的協調
但是委外協調會先開始 A告訴我他不能不去不然會被罰錢
對於這點我不明白 如果不想協調不能不參加嗎?
為什麼一定要去了 然後不講話讓協商破局呢?
直接不答應參加不就好了?
另外老闆說不用開發票是因為老店所以可以核定稅額
幹!明明就是20萬以下才能用
但實際營業額沒有破百也有50萬 處方量2000(有送衛生紙)
減肥針一口氣進200隻說營業額沒20萬?
處方跟口罩8成都我朋友弄 老闆都在打醬油
請問有無檢舉方式呢?
老闆之前跟非藥商進貨 結果衛生局交付公會罰他
結果罰參加幾個小時的持續教育.......罰個毛阿?
我看藥事法的罰則
買賣來原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
3萬以上15萬以下
既然A給我門票看戲 當然幫他上來問問有人有經驗能分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