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 不打不相識

作者: sargent (Conditional)   2017-08-08 21:36:45
現在電腦上的螢幕顯示09:21距離你的"最後期限",剩不到3小時。
雖然有點猶豫,可是我不知道我在猶豫的理由,是不是真的算得上是理由?
有點羨慕你朋友,至少信箱還能寄信給你。他有何想法,或者不情願
至少能跟你bargain(討價還價)一下;我,沒有籌碼...沒有跟你可以談的條件
我有的,僅有選擇自己的路。
很簡單的兩條路:
A 刪了,不能見你
B 不做任何動作,可能被吉,也不一定能見到你。(應該有訴訟代理人這種
東西會出現)
其實再細分,B 還可有其他更細微差別。比如我是被吉刑事呢,還是民事。
我停機車等著紅綠燈的時候想到你有一句話:"十萬元可能很便宜。"
嗯,我同意這句話,也能理解這句話,但是對我來說只是一句別人的一句話。
我剩約一萬五左右,那張罰單還沒繳款。所以全部都賠你或國家可能可以拿一萬
三。既然十萬在你眼中無足輕重,區區一萬塊更是不足以塞牙縫。哈。
但是一萬塊其實可以吃很多好料,尤其有親朋好友,或是愛侶一起享受..
都是一萬塊錢花得很好的用法。
可是這正是為什麼我不是很可惜這一萬塊的原因。
我想我還是讓你吉吧!
來吧!我等你...如果你要就全部都賠給你
在法庭上我都會認罪的。
現在的我只需要一點勇氣去站在那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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