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計劃今年年中要去歐洲玩
然後由於我5月跟11月要去日本一趟
我目前的想法是開
NRT-TPE(停留)-AMS
AMS-TPE(停留)-NRT
另外再補一張NRT TPE的來回機票
這樣三個行程就OK了
但因為我看到華航可以允許四個STOPOVER
所以有辦法開成
TPE-NRT(停留)-TPE(停留)-AMS
AMS-TPE(停留)-NRT(停留)-TPE
這樣嗎
這樣會少比上面那個行程少1萬mile
我看關於這點的敘述只有
a.「中停點」係指出發點與折返點之間有效路線上之停留航點,反之亦然。
另外有個題外話 就是四個STOPOVER
這個規定我其實不太懂 不能接天合聯盟的話
四個中停不就幾乎綁定台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