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讓我來提出另外一種假設
※ 引述《kevinpowei (Max)》之銘言:
: 想了想覺得還是得開一篇來抒發一下我的看法
: 先寫結論:完全JAL可以不honor 或是要求改票補錢 而且吵了也沒意義
: 但是那些罵別人要"吵"改票的人也沒高尚到哪去
: 不是每個人都要去告或是上媒體 要求按照票價規則沒比較低等
: 自從有了那篇說要用法律去告JAL或是去用別的方式逼迫JAL免費改的文後
: 就有一些人一直去酸/辱罵(例如叫人家吃大便)之類的言論出來
現在這社會,老是過度的無限上綱要用法律解決事情
動不動就提告什麼的
偏偏自己對於法律知識過於薄弱,會得到反感也是正常的
我想,這八年的國家元首
只讓台灣人開始過度使用這八個字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當然,辱罵也是錯的,這是一個人基本道德禮貌的問題
: 這種言論我能夠理解他們的想法 但是完全不能認同
: 首先 如果你是完全沒買票 那我完全崇敬你的道德觀
: 但如果你是買了 然後一直去罵別人想要用某些規則的時候
: 除非你不用這張票的福利:可全額退票/可選AA的Main Cabin Extra/Same day change/
: 免費貴賓室/用里程升等/(累積全額哩程)
: 不然你也不過就是占了JAL的便宜 然後去指責別人占"更大"的便宜
我承認 我有買票
但我沒有要退/不選MCE/不改行程 不改時間/不用貴賓室/不升等
不填會員編號累積里程,因為之前都是搭星空聯盟
今天最初買完bug票大家的基準點和享受到的好處都是一樣的
就是占了這個票價特別優惠的便宜
這年頭在社會上
每個人要做什麼都可以
但就是別影響到他人的權益
今天要不要honor都掌握在JAl手上
假如有一個人用各種方式
無論寫信/客服/法律/上媒體等去逼JAL讓他可以改時間/改行程/blahhhh
他成功了 我替他拍拍手 讚賞他 即使我不會用到他爭取到的福利
但假如他失敗了
導致JAL後來老大不爽全部不honor
這種影響眾人權益的行為,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嗎?
全部不honor假裝是愚人節大家空歡喜一場大家回家洗洗睡
試問眾人原本都享受到相同的便宜突然消失了
要找那個去吵的人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