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oints 2017-APR 板規 4-10施行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4-03 23:15:02
2017 Points 版版規 2017-04-03
壹、序
一、
為免除萬一有兩位版主當選後政見相異造成執行上問題,
所以我主張未來版務政見以較高票數當選者為準,次高票數當選之版主
主要任務為提供版務意見以及協助執行版規。
貳、版面文章標題規範
二、
由於版上里程/飯店計畫種類繁多,各縮寫亦未必相同,所以主張未來文章
須加註所提及之里程計畫/飯店之縮寫標籤,方便未來版友查詢閱讀
相關對照代碼表於置底文中公告,方便版友查詢對照
例:亞洲萬里通可能亦會被稱為亞萬、asiamile、AM,未來提及此計畫之標籤應加註[AM]
交易文若違規不另通知逕行刪除,分享文部分由版主依職權變更標題加註之
參、交易文規範
三、交易文範圍、本版版旨為點數版、但追根溯源為航空版禁止買賣而生
故除了點數(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公司里程、飯店點數、銀行紅利點數)
之外,另開放與機票及飯店住宿密切相關之商品販售(包括但不限於:
航空公司機票兌換券、飯店住宿券、飯店住宿補貼、航空公司貴賓室)
其餘部分則不予開放,違者刪文不另通知、無償贈送者不在此限。
四、商品交易文張貼規範
(一)發文門檻為上站次數100次,劣文數<2篇
(二)每日曆月可張貼三篇文章,交易同一計畫之商品當月內不得重複。
自行刪除之文章亦計入前述文章數量計算中。
(三)交易文中應列出徵\售之價格
(四)完成交易後不得清空內文或修改價錢,以利提供版友參考
(五)第二項交易文章限制以人計算,同一人以數帳號張貼之文章累積
計算之,以多重分身張貼文章超過標準者初犯所有ID水桶一個月,
累犯者水桶一年以上。
(六)推文交易:於他人徵/售之商品內推文同徵/同售者,原則上不限次數
但僅得以等於或劣於原PO之條件徵求(如求售僅得以等於
或高於原PO售價條件推文之),且原PO得於原交易文中明示
禁止之。
(七)貼文違反本條之規定者第一次刪文處置、第二次劣文退回、第三次後水桶
一個月以上並得依情節加重之,每行為以水桶一年為限,並得按次連續處
罰之;推文違反規定者第一次警告之,第二次水桶一周,第三次後準用貼
文違反規定之效果。
肆、舉辦活動相關事項
五、舉辦收費之活動文章張貼標準
(一)有營利者應經版主同意後始得張貼,並應註明活動舉辦為個人或營利事業
(二)非營利者應於活動後主動公布其活動支出細項,其收費不得大於活動必要
之支出,且所有參與活動之工作人員若有受領車馬費或報酬,不得列於活
動必要之支出內。
(三)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原文劣文退回,累犯者得併科一個月以上之水桶。
(四)違反第二項規定者原文劣文退回並得併科一個月以上之水桶。
伍、利益揭露
六、透過發表言論紅利獲得規範
(一)定義:
1.紅利文章:他人閱讀此文章,發文者或能因此獲得利益之文章
2.紅利鏈結:他人點擊此鏈結,發文者可能直接或間接獲得之利益(含推薦鏈結)
(二)紅利文章首段應揭露發文者可能收受之利益
(三)獲取紅利若為他人點擊特定鏈結方式所獲得,應於連結旁註明所能獲取之利益
(四)禁止於非紅利文章之推文中張貼紅利鏈結,僅得以張貼新文方式為之。
於他人紅利文章中分享自己具相同條件之之紅利鏈結,需得原著同意後始得為之
(五)張貼紅利文章之內容必須帶有教學性或是新情報分享性質,若情報分享之內容與
他人已分享之內容重複,則已刪文處置。
(六)同一人張貼相同網站之紅利鏈結除應依照前項規定為之外,同一日曆月以一篇為
限。同公司於不同地區網站之紅利鏈結以同一網站論。
(七)不得違背該提供紅利鏈結之網站規定,以多個小號註冊複數紅利鏈結張貼。
(八)違反本條規定者文章以退文處置,並得視情節(包含於其他版面之行為)併科水桶
一個月以上處分;累犯者一個月水桶以上且按次倍數加重之。
陸、其他
七、版上糾紛處置
(一)對特定人有公然侮辱之情事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加重之
(二)意圖於版上滋擾事端者,第一次警告之,警告不聽者水桶一個月,
累犯依情節加重處罰。
(三)刪除、修改、偽造或變造他人推文者,第一次水桶七日處分,第二次以後
水桶一個月 累犯者得視情節加重之,但推文違規經版主公告通知後刪除
之者不在此限。
八、本版版主為任期制,任期為該年度年始自年末為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九、本版規規定自公告時起施行
交易文有徵跟售兩類,同屬交易文(贈送不屬之)
無論哪種交易文都是為交易文文章總量規範內,
除了點數之外,另開放與機票及飯店住宿密切相關之商品販售
Q:過夜包能不能販售?
A:過夜包非機票密切相關的商品,故禁止之。
Q:刷房的跟找人補貼房價的要用徵還是售。
A:刷房是以房間為觀點決定是徵還是售
故,想拿S/N 補貼他人讓別人住房者屬於"售"房間
想要住房讓別人拿S/N且補貼房價/待遇者,屬於"徵"房間
Q:規定同商品當月不得重複,但一篇文章有數項商品時應如何計算。
A:為鼓勵大家合併同一篇文章中販售商品節省空間
如果同篇文章中有兩樣商品,則同樣內容可以貼兩次
有三樣以上之商品,同樣內容可以張貼三次
另外,若內容有誤請E編輯文章,標題有誤請T編輯文章。
刪文重貼者額度一併計算之。
4月份的每人3篇文章自4/10日 0時起(PTT系統時間為準)歸零計算,
也就是你4/1~9不管幾篇文章,4/10起都重新計算當月貼文數量(3篇)。
文章數量限制以日曆月為準,跨月歸零。
作者: mirage39 (職場新鮮人)   2017-04-03 23:17:00
頭香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4-03 23:20:00
個人建議您版規六的第三點要不要再去看一下站規ADer-Killer版已經有一堆帳號因為張貼紅利連結被站方開罰的案例在,要不要考慮再修改一下,免得有人為此誤觸站規被開罰單
作者: ubike (hi)   2017-04-03 23:49:00
版規四之四雖規定禁止刪除價格,但卻沒禁止刪文,等於沒執行效力,建議加上禁止刪文規定,甚至直接在看板權限中設定禁止自刪文章,如非交易文可發信給版主手動刪除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4-03 23:52:00
我是直接考慮要去申請禁止自刪,但是還沒空研究
作者: k3612417k7 (黑色藍)   2017-04-04 14:49:00
推~~
作者: streamoflife (她與我)   2017-04-04 19:18:00
請問新規上路後 交易文需提供兌換範例嗎?
作者: cka   2017-04-05 17:57:00
我建議是Better to have, 有範例文真的滿方便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4-06 19:01:00
目前沒有強制規定,看看不懂行情的文章就來販售的比例以後,若有需要再做調整
作者: liaore (liaotianding)   2017-04-07 19:22:00
作者: saloonpass (聖誕大快樂)   2017-04-09 00:45:00
問一下,所以在版上也還算常見的飛機過夜包買賣,可以算在機票相關商品嗎?還是未來這就不在可交易範圍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4-09 12:17:00
並沒有說一定要該板板主才能檢舉吧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7-04-09 14:10:00
過夜包不算喔http://i.imgur.com/g0IkYpA.jpg節錄該版使用方式如圖,雖未言明但是使用的用語是版主檢節錄該版使用方式如圖,雖未言明但是使用的用語是版主檢舉,下方也說轉錄自己的水桶公告至該版,且與另一篇置底文所用之文字(具版主身份之人)不同,所以推論目的是使該版版主檢舉之。唯ADer-killer版本身就是以跨版的廣告推文為檢舉對象,涉及的版面不只一個,所以檢舉人適格放寬至具版主身份之人皆可以申請。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4-10 09:40:00
可以知道到底放了幾個 放了誰嗎? 我不贊成全數放出但是前版主的水桶公告...我找不到三個... 只找到一個F
作者: airflow (享受壓力)   2017-04-12 08:47:00
所以是黑牢嗎?
作者: BlackBerry10 (BBX)   2017-04-23 19:15:00
QQ
作者: backpackertw (初行背包客)   2016-01-06 01:05:00
忘記鎖這篇羅,桶我十年啊
作者: airflow (享受壓力)   2016-01-09 17:41:00
哈哈,點板週年慶都會上演大赦天下的大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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