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11/3當天我用25k萬豪點去宜蘭員山力麗威斯汀住了一晚,
因為2大2小(7y&2y)入住,飯店說超過5歲要加錢,
所以結帳時被收了600人頭費加上319(290+10%)早餐錢,總共是919新台幣。
我刷了AE的SPG卡,換算匯率後是30.22美金。
但是問題來了,我在萬豪的Account Activity他給我的點數只有90 Base + 68 Elite(我是PPE身份)…
換句話說他只承認了我9美元的消費…
就過去的經驗我記得萬豪在計算住宿點數的時候大概是實際信用卡消費的8折左右,
但這次竟然不到三折,請問是我哪裡誤會了嗎?
還是有經驗的大大可以教我該如何申訴呢?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