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被 "台灣民政府 "洗腦了 (個人主觀認為)
因為我對於一些國際法...等法律並不瞭解 想請各位大大幫我一同找出質疑此團體的觀點
簡單說明一下
此團體名稱為 :台灣民政府
主張:根據萬國公法和舊金山合約 台灣和澎湖是" 日屬美佔"
在1945年9月2日 日本正式投降前,歸台灣總督府管轄之新南群島,目前
法理地位同樣是"日屬美佔",從來沒有變更過。
關於我的質疑如下 純屬個人觀點 歡迎各位一同討論 和批評指教
1. 該單位發行"台灣民政府身分證",並主張身分證是美國軍事政府的台灣民政府身分證
。
既然為日屬美佔,哪為何身分証為美國軍事政府發出???
2. 該團體大量募集非政治領域人員,並告知現在加入者,若教育訓練完成後
且該單位執政後即可 成為公務員,領有的薪資為數十萬。
隨意招募人才如何確保以後執政的品質??? 這些人說實在的是各行各業的人,
他們有辦法在未來掌管一個行政單位??? 真正的政府不是應該找專業的人才嗎??
這樣隨意招募是否因為真正人才根本不會信這一套理論???
3. 日本戰敗時,不是就已經放棄台澎金馬了嗎??? 但他們理論為台、澎在馬關條約時
就已是永久的且全權的讓與日本國,他們主張舊金山合約關於日本放棄的部份無效。
是這樣嗎?? 舊金山合約是在馬關條約之後
簽訂的,可以後簽的條約無效??之前簽的有效?
4. 該團體把人民分為本省人和外省人???並依據本省人或外省人給予不同的公民等級。
這點我強烈質疑!!! 就算是一個新的政府來執政,也不應該再分族群,我們生活在這塊
土地上,就應該都是平等的,不應再分等級!!!!
5.該團體指出 美軍的軍機可以停在台灣,是因為我們目前仍是美國佔領???
美國是有協巡亞洲地區的相關法規嗎??? 該團體以此依據判定我們是美國佔領的
我也質疑這部份???
請各位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