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禮安Bye了福茂挨告賠千萬 法院認證已創作95首歌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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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0/11/06 18:49
李奕緯、張欽、陳薈涵、林丞偉/台北報導
金曲創作才子韋禮安2018年離開福茂唱片爆合約糾紛,遭前東家痛批「貪婪要價、表裡不一」,提告求償100萬元,後來再增加為1000萬元。福茂指控韋禮安未履行雙方經紀約創作90首歌曲就落跑,造成公司上千萬元損失,但台北地院以韋禮安至2018年已創作達95首歌曲,解約合理,今駁回福茂請求,韋禮安免賠。
法官認為,韋禮安與福茂的合約期間為2008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共6年,服兵役期間期限順延,另約定期限內要完成8張專輯或至少90首歌曲,若未完成可「自動延長」期限到約定數量,他直到2015年4月3日仍未完成約定數量,依約可「自動延長」。
法官另指出,合約規定6年要出8張專輯,等於每9個月出1張專輯,綜觀國內創作型歌手包括盧廣仲、林宥嘉、徐佳瑩等,沒有一位歌手可在9個月出1張專輯,為達平衡,另約定創作90首歌曲即可,而這90首歌曲應跳脫必須收錄在正規專輯中,只要是電影主題曲、片頭曲、片尾曲等都可以計算,而韋禮安直到2018年已創作95首歌曲,已達到約定條件,認定韋禮安依合約規定解約,福茂不能求償千萬損失,可上訴。
韋禮安透過經紀公司表示:「證明自己是對的,是一件開心的事,謝謝司法還我清白,謝謝大家這些日子以來的關心,抱歉讓愛我的與我愛的人們擔心了。回頭看這兩年,恍如隔世,然而即使經歷了如此多打擊挫折、高低起落,我依舊相信所有人的初衷,肯定都是良善,衝突都來自於觀點的不同。希望一切能止於此,讓誤解止於溝通,讓謠言止於智者,讓攻訐止於同理。讓注意力回到重要的事情上,讓音樂回歸音樂。」
全案源於韋禮安2018年7月向福茂唱片公司寄發存證信函聲明解約,自行成立耀聲音樂公司,同年9月對外公告與福茂結束合作,引發福茂強烈不滿,去年有媒體報導指出,福茂老闆張耕宇曾親自打電話給各大唱片公司高層,要求封殺韋禮安,福茂事後雖發聲明否認封殺,但在聲明中痛批韋禮安「貪婪要價、表裡不一」。
在法庭上,福茂委任律師強調,韋禮安原本與福茂約定要發行8張專輯或創作90首歌,但只創作了50首歌就擅自解約,造成公司1000餘萬元利益損失。至於韋禮安認為合約內容不合理,福茂律師狠酸,韋禮安簽約時帶著身為中興大學附設中學校長的爸爸韋金龍一起來,父子一起審閱合約內容,怎麼同意簽約之後又認為內容不合理?
韋禮安也委由律師出庭強調,福茂所指的50首歌,只計算收錄在專輯中的,但事實上加上沒有收錄在專輯中的活動主題曲等,韋禮安已經為福茂創作了超過90首歌,並無違約,況且在目前多數的法院見解中,演藝經紀約屬於可以任意終止的委任契約,因此韋禮安2018年解約並無不法。
韋禮安的委任律師張承中今表示:「雖然這些日子,韋禮安和我有收到很多來自福茂的指責、指教,雖然一審勝訴,這件事還是有談和解空間,這就是經紀合約到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繼續告下去對大家都不好,希望事情可以圓滿落幕,福茂也可以找我當中間人來談和解。」
福茂唱片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因此不予回應。韋禮安所屬索尼唱片則表示:「韋禮安今天維持平常心,如期在錄音室工作,也在錄音室被告知這個好消息,非常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