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縱使買了CD也沒有公播權,那買它做什麼?是台灣著作權玩死了台灣音樂。自從店家怕播音樂觸犯著作權被告。音樂就從街頭大街小巷消失。實體唱片變成稀有收藏品,炒作投資,也不錯。物以稀為貴。覺得不錯的唱片專輯,有能力可以多買幾張起來做投資。擺個幾年後再趁高檔高價時賣掉。可以抗通膨。也可以日後更有錢與動力去買下一張音樂來聽啊。現在實體唱片可以賣一千張CD,都算是大量了。一萬張CD銷售量是算年度暢銷作品。所以現在是投資實體唱片穩賺不賠的年代。錯。別忘了現在有出現海外複刻版這玩意。沒出過CD的,也有這海外複刻的玩意。炒很大。
https://i.imgur.com/UPCXyog.jpeghttps://i.imgur.com/aH8Poxl.jpegCD保存好,可以聽一輩子。樓上有幾樓是錯誤示範1. 裸片毋湯,避刮損,避免過熱,潮溼,勤換袋。2. 盡量別用電腦CD盤聽。盡量用專用音樂CD播放器為宜。3. 聽完CD,片子要降回室溫再擺回CD盒。若是特殊包裝,沒CD盒的,最好另找個CD pvc盒來置放。CD別放在光碟棉套內。小心使用,CD可以聽幾十年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