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凌晨3點,從漸漸消失的睡意,我知道這晚可能又只有我腦中的無理取鬧。
尤其夜晚倒數的幾個鐘頭,總是過的特別快,特別不想饒你,就是要讓你每睜一次眼,就前進個20分鐘,給你更多的絕望。
好吧,這次我就眼睛閉著。
凌晨4點的時候,我懷疑之前做的一切是不是讓自己的迷惘,更加的難以剝離。
他有很多種消失的習慣:在臉書上消失,在醒來後消失,在拍照的時候消失。
卻又一如往常的顯現,故意在我快忘了他的時候提醒我被他牽動的毒癮。
又覺得自己取消通知很刻意,因為根本不會在乎。
其實都沒有戒掉,更加更加的嚴重。
5點的時候,當外面的鳥叫更加難以入眠,咖啡,早餐,這些雜亂的想法讓我更不能沉入床中。
台北的雨咄咄逼人在我們兩人的傘下,看著誰遠離了公車站的那份暢往,然後看你打卡,說你過的很邊緣很魯,卻又異常的精彩。
我沈默睜眼於微亮的房間中。
紙條?吵架?鎖起來的無名?我回頭發現小時候的我好像更加的坦率。隨愈來愈年長的愛情,沒有國中以前的是非對錯或偶像劇爭吵,或許想去沈澱讓自己難熬,好顯的很成熟。
後來我發現:有也好,沒有了更好。像薛丁格的貓兒,擁有跟失去其實說白了都只是自己在保護自己,說出來或許無所謂,但偏偏就是不說。
更幸運的是,夜裡反而能同時創作「有」與「沒有」的劇本。
畢竟再這樣的失眠的凌晨,我擁有做亂任何人的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