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到一個蟑螂爬我的程度。
(可能只是蟑螂順便經過,想爬垃圾桶)
(或者是我身上有食物的氣味吧)
昨天晚上讀了《池袋西口公園》第一本。
令人煩躁,可以理解暢銷的原因。(如果它暢銷的話)
晦暗青澀的時光。
毫無理由的懷念起中學等公車回家的時光。
擠不上車。
那路線又特別難等。
公車呼出一口氣把本來就髒的空氣捲來捲去,塵土飛揚看了就熱。
連第二台都擠不上去,就在考慮是不是攔小巴(更難等)的情況下等到天黑,
搭上第三台。
聞著冷氣巴塑膠椅墊和甚麼鬼東西混在一起的氣味搖搖晃晃。
那時候還有非冷氣巴營運,但已經很少。
下過雨就會知道平常空氣真的不怎麼乾淨。
有時候等得不耐煩,乾脆翻越我們的小山頭到另一側等班次較密的那條路線。
有時候送人回家。
我記不得這件事情如何發生的了,總之大家似乎都很信賴我。
或許也有些人曾經享受我的陪伴吧。
有時候放得早,或者覺得心情很糟,乾脆走路。
背著背包,用力地走。
走到公車變比較便宜的分段站,或者時間已經晚了,就等公車。
如果時間還夠,那麼就直接走回家。
也曾經與K走過那段路。
K到家,與我揮手道別,我繼續更用力地走。
甚麼都不想,用力地走。
或許能發現街道與上次不大相同,更多的時候只是用力地走。
K有一次跟我說,在公車上看見我在走路。
問我為甚麼走得像是在折磨自己。
我愣住,笑了笑,扯出一個無關的答案。
我想我當時應該這麼想過(但肯定沒發現):
希望這條路永遠走不完。
就像高速公路一樣的生命風景。
我喜歡路。
於是我學會了奔跑,但學不會停留。
或許根本無意去學。
路是為了抵達而存在的。
我討厭抵達,喜歡路。
或許我也喜歡蜻蜓點水式的交往。
距離很開,沒有什麼願不願意,傷不傷心,誰與誰不能同時出現之類的事。
用完即棄,不髒不臭。
我的膚淺或許是我的個性。
或許是這樣,或許不。
總之我喜歡路。
我喜歡走不完的路。
我找到一樣真心喜歡的東西了。
雖然很想這麼說,但是仔細想想
就又覺得稱不上喜歡與否了。